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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0章(第1页)

可雁稚回正相反。所以当蒋颂埋下头,开始给她舔穴时,她整个人跟上次一样崩溃了。雁稚回大脑一片空白,她茫然地看着天花板,视线往下是那副画。腿心被胡茬刮到,在外阴轻吻的嘴唇方才还在跟她接吻,他用嘴巴舔她尿尿的位置,就不考虑他还要用嘴巴见家中的长辈,到公司工作,参加聚会,斥责自己不懂事的儿子吗?雁稚回颤抖着收腿,水流得越来越多。蒋颂轻微发出呻吟,被她折起来的腿带着再度往前,脸埋进小穴湿润的唇肉上。“人在喝醉之后,身体更烫,感官也更灵敏。”蒋颂的声音变得喑哑而湿润:“会更容易射,也更容易高潮。”“不想试试吗?你这么乖,喝醉的机会也许并不多。”雁稚回听到自己身体的声音,她作为更漏、融冰、溪流而存在着,蒋颂的舌头一遍遍引着她往蜿蜒水路旁的石头上撞,痛且酸楚,喘不上气,窒息的恐惧里,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开始哽咽,抬着腰把腿心往他口中送。她泪眼朦胧地看着那副画,想起同主题的其他作品,更淫秽的创作,会直接把天鹅画在丽达身上。性器官不暴露出来,但所有欣赏画的人都知道天鹅的喙插进哪里,而什么包裹着它。“您买它,为什么?”雁稚回抽泣着问他,手在被子里本来是要推他,可他一直跟着她的腿动的方向走,反而是加强蒋颂被人控制拉扯的感觉。“因为你喜欢,”他低低道:“因为足够直白,下流,又漂亮,可爱。”他愿意这样给她舔穴,并不是要雁稚回控制他。他们都知道自己的性癖方向,雁稚回喜欢的,是这种自己无力掌控的正逆位从属关系带来的羞耻感。她明明用最隐私的位置扯着他的脖子,却根本没有掌控他的本领。于是被屡次得寸进尺,步步后退,蜷缩着为男人的欺凌汩汩流水。等她完全跪在床上,由着蒋颂埋在她腿后揉她的臀肉,轻轻用手掌压蹭阴蒂与湿红的小阴唇时,雁稚回以为他要解开环扣,像之前那几次那样,重重地撞进来。但蒋颂只是哄着她泄掉,并不做别的事。筋疲力尽时阴蒂已经肿得不能看了,唇肉外翻像是被人干过,腿环和颈环被丢在床上,蒋颂坐在床边,揽着雁稚回的长发,看她给自己口交。“好……好……喘不上气就退出来,不要勉强。”他身体绷得很紧,雁稚回为他口交的快感强烈得让蒋颂手指发颤。轻微的干呕的声音,潮闷拥挤的嗓子喉咙,给他口交的少女湿着屁股,舌头舔舐阴茎棒身筋络的同时,用手反复推他的腹部。他们都喜欢这种感觉,好像推他就可以避免这种难言的心理快感,被她推拒,她也会柔弱地再度覆过来吃他。等烟火再度大规模响起的时候,蒋颂终于射了,俯身用纸巾擦掉精液,去拿帮女孩子清理的湿巾。“为什么今天不做呢?今年我就二十岁了,完全不能算孩子了。”蒋颂用湿巾轻轻擦她的腿根:“二十岁,对我来说也很小了。所以现在,不行。”“可没说开的时候都行,还不止一次,而是好多次。”“稚回,我不是真的三十四岁,你不知道的时候还好,现在知道了,我没法装傻。”蒋颂对这种原则问题异常坚持,说什么也不松口,雁稚回抿唇看着他动作,想到什么,有些羞怯地问:“那……初夏是不是就可以了?”蒋颂抬起眼,对她把那件事不当回事有些不满,但并未否认。雁稚回抱紧他撒娇:“对不对?初夏就可以了。”他起身去丢地上的纸团,雁稚回抱着他不肯松手。她在他身后,呼吸声与说话声、话语中的笑意都清晰传递给他。“是不是呀?不然,平桨要怎么办呢……爸爸不会不管他,对不对?”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明天有空了再修修if线:终「再来一万次,还是会选择刀尖舐蜜,舍掉鱼尾上岸爱人」这个由意外转变为约定的初夏来得比蒋颂想得还要快,春冬变为初夏,似乎就是一转眼,雁稚回如新年那样跪坐在他身边,期待地望着他。“做吗?”微博无偿:嗯-就分享一下吧窗外在下雨,蒋颂长长地呼了口气,道:“做。”他坐起来一些,把她抱在腿上亲吻,亲得温柔缓慢,并不太蒋颂符合动情时的习惯。雁稚回看出他正在想什么,或者说在考虑什么,心尖变得无比酸软。她推开蒋颂,把他压在床上,骑在他腰上垂头去亲他。腰部在这个过程微微后移,臀部挤压的位置由腹部来到胯骨,以至于更下的位置。“做吧?”雁稚回亲了亲他的脸:“别想那些没必要想的事情了…”她很轻地叫他爸爸,说是调情,倒不如说安慰。蒋颂的呼吸渐渐重了,一言不发地看着雁稚回,身下反应明显,沉默地跟她紧密贴合在一起。“做啦……”雁稚回笑着捂住蒋颂的眼睛。一整夜相爱,再睁眼,室内窗帘未拉,但似乎已经是清晨。蒋颂睁开眼,感到异样。这种异样与他回到过去的第一天相比,似乎是反过来的。意识到什么,蒋颂摸了摸自己的脸,看向自己的左手。很早以前,他和雁稚回在刚刚恋爱时拍过一张合照。婚后生产不久,雁稚回提出,要在同一个地方再拍一张。那个画廊光线其实并不十分适合拍照,但摄影师尤其擅长捕捉情绪。蒋颂在对比这两张照片时,发现构图上有微妙的不同。第一张合照用了变焦,故而两人的肩膀微妙地拉开了距离,放大了初恋特有的矜持和酸涩。第二张,则是完全的亲密无间。两番来回,他也像是停在那个意义重大的时间节点,由雁稚回拍了两张不同焦的照片。蒋颂长久凝视着身边熟睡的女人,看她一如往昔,又分明更温柔妩媚的脸。总觉得她一直年轻年幼,如今二十年光阴转眼而过,才看出她长大的痕迹。容颜未变,气质由骄矜变得温婉,小小的雀仔长成了舒展的雁,终于令蒋颂有被陪伴的实感。他大概真的不是大心脏的人,忧惧她的年轻,疑虑她的情意。斗转星移的时间打了回旋,好像行走在巨大的莫比乌斯环中,顷刻间人就站在纸带的反面,看数年光阴以一个人作为参照系,把一切都定格在她的脸上。对未来充满期待的少女与常伴身边安眠的爱妻重叠,一个女人的半生都与他挂钩。失之毫厘差之千里,却依然停留在原地的爱,他从来不该担忧雁稚回的真心。左手上的婚戒板正地卡在指根,在男人的摩挲里微微上移。蒋颂看着那道轻微的戒痕,突然很想掉眼泪。说不清。两度迈入雁稚回的十六岁,一些事情改变了,一些却没有。可他终于觉得得偿所愿,因为亲口得到彼时她的原谅与宽容。雁稚回有感视线的停留,睡眼惺忪睁开眼,被蒋颂抱进怀中。“好想你。”他轻声说。“真的很想……一直在想。明明那么多,我却从来嫌少。”“什么…什么多?”雁稚回迷迷糊糊埋进他胸口,闭眼憩了一会儿,才轻声道:“呼……可你总要全知道,对不对?所以不说出来,也没有关系。”没头没脑的话,接不上的聊天,可蒋颂听懂了。他未说话,只看着雁稚回那双温柔的眼睛,沉默地回忆初恋经过,确定自己的记忆并未出现混淆。第一段仍是第一段,第二段仍是第二段。“是我,还是……”雁稚回直起上身,笑着亲了亲他:“就不能是我们都是吗?”蒋颂深呼吸,轻柔小心地握住她的手。两人越捱越近,直到下一刻就要贴在一起——“爸……爸啊!!”雁平桨惊慌失措地推门冲进来:“我的东西没有带回来,我才买的那么多……全都没带回来?!!!……你们???”雁稚回按住即将发作的蒋颂,回头笑着看向孩子:“再去一趟吧,今天天气这么好,没事的。”(if线番外篇结束)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出差了,这两天得空应该要再修一下,别的应该没什么问题了。这章的标题并没有出现在正文,它是我高中用了很久的个签,印象里应该来自一位女作家的散文。那个时候只是觉得文字漂亮合韵,现在看却莫名感觉很适合稚回,所以贴在这里,也算一个小彩蛋。「“睁不开两眼,看命运光临”。对有的人来说,那个人,他不是诱惑也不是心动,他就是命运吧。躲也躲不过,再来一万次,还是会选择刀尖舐蜜,舍掉鱼尾上岸爱人。」《宾周》2:初恋(修)我高中读理科,大学倒反天罡做了叛徒,选择去学社会学。刚开始还想着读书务尽,大四被安知眉甩了之后,终于意识到我根本没必要这样,于是干脆利落地放弃上进,老老实实做富二代。安知眉是高二转到我们高中的。她是单亲家庭,父亲由于工作原因,从广东举家搬过来。能把女儿塞进我在的班级,大概也费了不少力气。刚开始,我和安知眉并不是同桌。我对她第一次产生好感,其实是高二初春,大学保送面试的那段时间。给这些事情分个先来后到,应该是:我和安知眉一起参加保送→我对安知眉产生好感→我自告奋勇和安知眉做同桌→我追求安知眉。后来想起高中生活,其实还是颇有些怀念的。想念那种只需要在成绩上追赶她的感觉。想念作为高中生,在大学校园和她混迹在那些光明正大恋爱的学生里,站在湖畔看野鸭子发春大叫。安知眉成绩是年级第一,她常常年级第一。年级第二、第三是一对姓陈的双胞胎姐妹,也在我们班。我从前原本也能考个年级第三,成绩公布后,年级总榜会张贴前三名的学生证照片。女孩子们那会儿除了看成绩,偶尔也看看我的脸,夸赞几句。这一度让我作为青少年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。后来,安知眉就转学过来了。从那之后,女孩子们和我的一干死党们除了看成绩,都去看安知眉的照片,而我被挤出前三,总榜关于我就剩下一个名字,没有最cheap,只有更cheap。女孩子成绩好是常态,以后还要成为所有人普遍接受的事实。我母亲雁稚回当年读书时,成绩也是一骑绝尘的好。我父亲似乎也是,但他读书的时代比较早了,受教育群体性别构成比不同,不大有参考价值。我们就读的高中教育资源很好,校内每届近三分之一的学生,升学方式都是保送。所以我和安知眉交往前后,成绩的优次几乎没有影响什么。当时班里十五六个人共同去参加两所学校的面试,上午面完后我和老马几个关系好的同学到校外吃饭,再坐车到清大西门站下来。从这儿下车是步行到隔壁北大最近的路,我妈两段毕业照都是在西门拍的,我小时候常来,已经很熟悉了。剩下的人在食堂吃,我们约好吃完午饭到湖边散步,刚好晒晒太阳。安知眉那天穿了条裙子,头发扎成马尾,看起来相当之乖巧。当时我和她还只是同学,别人都去看鸭子,走着走着,就只剩我们两人。担心女孩子一个人和我走在一起尴尬,我主动开口调节气氛,问她冷不冷。“不冷的,这会儿太阳挺热呢。”她说,而后塞给我一个暖手贴。我伸手去接,因为低头,不免看到安知眉的裙摆下面,一双膝盖已经被初春的冷风吹得有些发红。她的腿很漂亮,是那种笔直、小腿上没什么肉的类型,膝盖骨感瘦削,皮肤很白。我多看了一眼,顺便接过暖手贴。当时的反应是,安知眉的手很温暖。很无厘头吧,我自己也这样觉得。我明明是在看她的腿,却把注意力放在她给我暖手贴时手心的温度上。笨哪,我写到这里都觉得自己迟钝。为相处而感到不好意思的情意,往往就是恋爱的开头。其实当时,我外套口袋里也放了暖手贴,只是习惯性照顾女同学,想在寒暄后给她保暖。哪怕走在我旁边的是个男生,我也会给。但男同学不会光腿穿裙子,我也不会去看光腿穿裙子的男同学的腿,更不可能觉得男同学的腿漂亮,男同学的手柔软温暖。所以那天发生的一切,都是巧合。人总会在不断发生的巧合里爱上人的。我起初只觉得,这女孩子的思维逻辑可真直,我递了个台阶,她不接,反倒直接顺着台阶跳下来。再来一次我也想不到,安知眉自己膝盖都冻红了,还会以为穿了外套长裤的我,在恬不知耻跟她要保暖贴。可我当时偏偏厚颜无耻地接过来了。我不但接了过来,还因为觉得她很有意思,冲着她笑了笑。安知眉怔了一下。春天已经到了,空气比冬天稍微湿润几分,或许是这个原因,她的眼睛也是湿漉漉的,耳朵被风吹红,跟她的膝盖颜色差不多。她还是有点儿冷的,指甲盖发白,手指蜷着,不怎么伸出来。我又多看了一眼,这次发现安知眉的皮肤像撕开的花瓣一样新鲜,我母亲爱养花,鲜花吸水饱满,香气宜人。我低头看着安知眉出神,都没注意到身边过去那么多人。真漂亮。我半认真半开玩笑地想,过段时间空气里花粉浓度上来,紧接着就是柳絮,不知道安知眉从南方转学过来,会不会花粉过敏?“雁平桨,你笑什么呀?”她停下来问我。“光腿穿裙子不冷吗?”我笑着开口:“挺好看的,但早春这样穿,又把保暖贴给我,你感冒怎么办?”这话后来想想,说得其实有点没礼貌。笨哪!同学之间散步聊天,我不提面试的情况和小分,提人家的腿干什么?万幸,安知眉很宽容,没生气,只是红着脸瞪我一眼,扭头走开,去找后面对着湖塔拍照的同学了。我那时候刚对安知眉产生两性之间的好感,没经验,完全察觉不出女孩子脸红。只是想初春风冷,我十六岁,可以准备早恋了。《宾周》3:牵手和安知眉真正谈起恋爱,差不多是上大学后的事了。高中更多是在暧昧。那种暧昧是很纯的,妙就妙在它所处的阶段。如果是大学,一双男女可以立刻为暧昧的感觉睡觉,虽然痛快,却未免显得太耽于皮肉快感,看着庸俗。高中就不一样了,没成年,就毕竟还算是孩子。孩子心思不重,对于喜爱的人,“建立关系”要比“发生关系”重要。总之我是这样想的。同桌做了……大约有一年吧,我并不掩饰对安知眉的好感,但也不试图暗示她什么。她不主动不回应,我就不靠近不越界。安知眉知道我的心意,只是“知道”这两个字,就足够让我高兴了。进度真正突飞猛进,应该是我为她打架的那次。转学过来之后,安知眉的人缘一直不错。高三前有次研学我注意过,旁的跟她献殷勤的人也不少。所以当老马来操场找我,说有人欺负安知眉时,我先是感到惊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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